近日,由我所魏少锋律师、康洋(实习)律师代理的一起治安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顺利结案。本案将某派出所、某县人民政府同时列为被告,通过全面阅卷发现被诉行为在法律适用、举证程序、事实认定上均存在明显问题。庭后,对方主动提出和解,当事人撤回起诉、争议一次性化解,并专程来到律所赠送锦旗致谢。

案情简介
2025 年 12 月 25 日凌晨,当事人杨某在某镇一餐馆外被对方无辜殴打,被对方殴打致右眼挫伤,于当日住院治疗。
某派出所经调查,仅对其中一名行为人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,认定其 “情节较轻”;对监控中同样动手的另一名人员,未作任何处理。
杨某不服,申请行政复议,某县人民政府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。杨某遂委托我所魏少锋律师、康洋(实习)律师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。
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
其一,“民告官” 且一次告两个被告。 被告一方是公安机关,一方是县级人民政府,当事人处于明显弱势地位,争议化解难度大。
其二,处罚经复议维持,双重行为 “捆绑”。 原处罚决定与复议决定相互支撑,常规抗辩空间有限。
其三,核心证据均由行政机关掌握。 现场监控、询问笔录、鉴定材料全部在卷,原告方自行举证空间小,只能从案卷内部寻找突破。
代理要点
接受委托后,魏少锋律师、康洋(实习)律师第一时间调阅、复制全部案卷材料,累计梳理卷宗上百页,并对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反复回看、逐段比对,结合询问笔录、就诊记录、鉴定文书等材料重新还原案件时间线,从中发现被诉行政行为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:一是法律适用错误,案件跨越新旧法律交替节点,条文与实际内容不相一致;二是关键证据举证不能,被诉处罚决定、复议决定载明的定案依据,与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实际提交的证据之间存在脱节;三是事实认定不清,调查范围不够全面,在案证据相互矛盾且未得到合理排除。
围绕上述问题,魏少锋律师、康洋(实习)律师在庭前完成了书面质证意见及庭审发问方案的系统准备。庭审中,通过举证质证、法庭调查发问与法庭辩论层层推进、逐项追问,对方对多处关键问题始终难以自圆其说,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基础随之发生动摇。
案件结果
庭审结束后,对方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达成和解。当事人申请撤回起诉,这起 “民告官” 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、一次性化解。2026 年 9 月3日,当事人专程来到律所,向魏少锋律师及康洋(实习)律师赠送锦旗,对代理工作表示感谢。
行政诉讼的门槛,很多时候并不在于法律条文本身,而在于当事人心中那道顾虑:“告政府,能告赢吗?”本案的裁判结果给出了现实答案:只要案卷材料确实存在问题,抗辩思路精准到位,普通公民一样可以在法庭上讲清事实、阐明法理,推动行政机关回到协商解决的轨道之上。
未来,我所将继续深耕行政法律服务领域,始终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思考问题,重视每一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。面对行政争议,我们坚持以法理为依据、以事实为支撑,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认真对待每一份沉甸甸的托付。
以法相助,与您同行
魏少锋律师,西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,惠州市惠城区龙川商会理事,“平哥刑辩"团队成员,深耕刑事辩护领域,兼擅民商事纠纷、劳动争议解决。曾任职私营企业总经理助理,兼具企业运营视角与法律专业思维,擅长从复杂案情中拆解核心争议点,为当事人提供精准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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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张泽浩
初审:张天惠
终审:谭远明
协议和解
承办律师:魏少锋

